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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验:什么情况下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不走事故程序

时间:2010-11-11 15:02来源:网络 作者:www.xlgzj.com 点击:
穿梭在都市人车洪流之中,即便是有着丰富驾驶经验和娴熟驾驶技术的车友,发生事故的几率也很高,而在事故中最多的就是与电动自行车发生"亲密接触"。本人有幸亲身经历了这样的遭遇,对此有了一定的体会和认识,现整

穿梭在都市人车洪流之中,即便是有着丰富驾驶经验和娴熟驾驶技术的车友,发生事故的几率也很高,而在事故中最多的就是与电动自行车发生"亲密接触"。本人有幸亲身经历了这样的遭遇,对此有了一定的体会和认识,现整理出来希望有助于车友们处理此类问题。
第一:双方同等责任事故
如果车主与自行车双方均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,且事故损害后果并不严重(估价在500百元以里)建议车主私了。同等事故本身就不是说理的事,即使再有理也不能撞人。所以,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,*律角度是优先保障非机动车驾驶人的。那么,机动车主如果一但非要争个所以然,非机动车车主也不甘示弱,会以各种理由把损害后果"扩大化",本来不需治疗就会拨打120。此时标准事故处理的第一步就是"救人";第二步是拖车;第三步是交纳各种押金;第四步是等待伤情鉴定;第五步是事故认定和双方调结;再不然就是走法律途径。整个处理过程劳心、劳力、伤神,内容要一遍遍地重复,观点要一次次地争执,推理、判断、找关系,拖车费、停车费、治疗费、交通费,一个也不能少,怎一个"累"字了得!
本来就500块钱当场了结的事,结果硬是拖了一个多月,请关系吃饭不说,最后一算账还真是应了哪句老话:"豆腐盘成了肉价钱"。所以,如果发生这种事,除非看出对方有意讹人,凡是稍微通情达理的给个二三百块走人才是上策,不用管什么责任不责任的,回家吃饭、洗洗睡觉比啥都强,为几百块钱折腾一个月实在划不来,况且其精神损耗也大的惊人。 修理工之家http://www.xlgzj.com
第二:非机动车单方责任事故
假设出现了另一个场景:一辆电动自行车高速窜入机动车道从车辆右侧划到你的车(车损五百以里),车被划伤、人也摔倒。这个局面的出现应该说属于突发性事故,而且从常理上看并不是你的错,内心深处似乎对此前的遭遇多少会有种"抚平昨日伤痛"的思忖。然而,我要告诉你的是,你不要盲目乐观,更不要以理压人,始终保持有理、有利、有节的处理原则。
因为,冷静之后你会发现,在你身边真正支撑你的只有你自己的精神,而现场一没有录像,二没有一个相样的证人(同情弱者是社会现象),在人性如逝的今天"一切又变得皆有可能"。电动车主甚至会把车子扶起来以后推到慢车道上…,这个情景令人血脉沸腾而又无可奈何,你不能走,一走属于单方事故逃逸,法理根据是:不能用一种违法形式对抗另一种违法形式。你也不能动手,后来的人会认为你撞人又打人。而对于赶来的交警来,能确定无疑的就是看到的"客观现场"--非机动车在慢车道倒地。而至于你辩解的事故经过(包括移动现场),交警部门肯定是不会动用刑事侦察手段进行求证的,这一点你要记住。
如果你对事故过程说的在理,交警也只能从内心同情你,会主动撮合双方进行现场调结,最优方案就是你不向电动车索要赔偿,自行修理,电动车据实认错向你道歉。请记住,如果车损不大,你一定不要放弃这个机会,即便对方没有伤情而你又铁证如山,其结果仍会让你大失所望。你的车照例要被拖走,而电动车违章不能扣人只能扣车,一辆破旧电动车的市值能有多少?拖上个把月等来事故认定,对方找不到人或拒绝赔偿就要进行依法拍卖,这个过程少则三、五月多则半年,在露天停车场放半年的电动车"残值"是可以想象的,"流拍"的可能性极大。经过这些,最后得到了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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